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2021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
(招标编号:GN2020-08-4289 )中标候选人公示
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委托,就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2021年中期票据发行承销服务项目(招标编号:GN2020-08-4289 )进行招标。本项目于 2021年1月11日14时00分,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标(审)结果公示如下:
一、评标(审)结果
第一中标候选人
承销商名称: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承销费率:0.4‰
第二中标候选人
承销商名称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
承销费率:0.4‰
公示期: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3日
公示媒体:
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(www.cebpubservice.com)
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ahtba.org.cn/)
优质采云采购平台(网址:http://www.youzhicai.com/)
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http://www.ahgkjt.com/)
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
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。
二、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一)异议人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;
(二)被异议人名称;
(三)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,否则不予接收。
三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
(一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
(三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。
特此公示。
招标人: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
异议接收联系电话:0551-62220155
2021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