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、完善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,省国资委自2018年以来建立并逐步完善省属企业外部董事派出制度,外部董事到任后迅速找准角色定位、履行出资人代表的职责。
2020年1-7月,外部董事任职的11家企业共计召开董事会86次,其中现场会议67次,通讯会议19次,共审议议案279项,涉及重大投资类议案69项,公司治理类议案67项,审议风控类议案47项。进行决策时,外部董事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与行业背景,积极提供意见建议和决策参考,一方面促进了任职企业董事会规范有效运作,另一方面推动了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、深化了国有企业改革。
2020年1-7月,外部董事经常性开展考察调研工作,从省内到省外,从任职企业职能机构到分子公司,共计参与考察调研184次。通过考察调研,外部董事迅速熟悉了任职企业内部情况、督促任职企业董事会决策落实落地。
未来,外部董事将继续按照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,履职尽责,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努力肩负好维护国有资本权益、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。